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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作者:小编 时间:2025-12-31 01:00:37 点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中石化控制企业”)、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美青化工”)以及其他关联方(除中石化控制企业、美青化工以外)产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天然气、采购或销售商品、受托加工产品、提供代加工服务、出租资产等,2026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约228,636.20万元,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预估总金额为162,251.92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报为准)。

  2025年12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在审议公司与中石化控制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王勇先生、王霜女士回避了表决,本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在审议公司与米乐 登录入口美青化工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何琳先生回避了表决,本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通知已与本公告同期发布。

  股东会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时,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对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回避表决情况:

  (1)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需回避对公司与中石化控制企业之间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

  (2)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对公司与美青化工之间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

  说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预估总金额162,251.92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报为准。

  3.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5,141.11万元、净资产4,226.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572.23万元、净利润254.64万元。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四川天然气销售中心,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华南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德阳石油分公司、四川绵阳石油分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西藏石油分公司,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固井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页岩气开采技术服务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四川石化雅诗纸业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美丰梅塞尔为公司参股公司,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曾担任该公司董事,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因本公司董事担任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的董事,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吉林贝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美丰植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持股占比49%),该公司董事担任四川美丰植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方目前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交易公平合理,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视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在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或协议。

  天然气是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四川天然气销售中心是四川省天然气主要供应单位。为充分利用其天然气资源,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基于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公司原料天然气选择由上述单位供应;聚乙烯是公司生产高分子材料产品的重要生产原料,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华南分公司均为国内聚乙烯优质供应商;齿轮油、机油等油料主要用于复合肥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同时还覆盖设备日常运行中的预防性维护,二者共同保障设备稳定运转;二氧化碳是化肥分公司重要的生产原料,美丰梅塞尔是四川省二氧化碳主要供应单位之一;复合肥添加剂、增效剂是公司生产复合肥产品的重要辅料,吉林贝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该辅料的优质供应商;表面活性剂是公司生产油田助剂的核心原材料之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是主要供应单位。

  公司向美丰梅塞尔销售车用尿素溶液,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和贵州石油分公司销售LNG,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销售尿素、复合肥等产品,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销售油田助剂,有利于充分利用中石化及相关方健全、规范的运营网络,积极开拓市场,扩大公司产品销量,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向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FFS再生膜,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编织袋,有利于提升装置产能利用率,扩大公司产品销量;公司向四川石化雅诗纸业有限公司销售纸巾膜,有利于促进产品销售;公司向美丰梅塞尔销售二氧化碳尾气,有利于通过尾气回收利用,增加公司经济效益。

  美丰梅塞尔生产设备位于公司绵阳市工业园区内,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向其出租生产用地。

  公司向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固井分公司出租公司部分办公用房,公司向其收取房屋租赁费用。

  美丰梅塞尔被我公司授予分许可证并获得保密知识技术经验的使用权,公司向其收取商标使用费。

  公司接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页岩气开采技术服务公司委托代加工油田化学剂,有利于充分利用相关方在油田化学剂方面科研攻关与现场应用形成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充分发挥公司化工领域专长,研发生产高性能油田化学剂产品,提升公司行业竞争优势和价值创造能力;同时也可充分利用相关方的销售渠道,降低渠道开发成本。

  1.公司董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保证上述关米乐 登录入口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款(收款)条件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上述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八)会议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楼会议室

  1.议案1的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12月27日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4)、《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5)中披露。

  2.议案2的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12月27日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6)中披露。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1.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时,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也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该事项详见与本通知同期发布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5)。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2.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2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3.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市场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市场部(董事会办公室)

  2.根据相关规定,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所需会议登记材料,以便验证入场。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参加投票。

  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如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本通知的附件1。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若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6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10:0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米乐M6 米乐平台梁清华女士,董事王霜女士、何琳先生以视频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1.在审议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中石化控制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王勇先生、王霜女士回避了表决。本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在审议公司与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美青化工”)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何琳先生回避了表决,本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公司与其他关联方(除中石化控制企业、美青化工以外)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5)。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6)。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生效。

  为规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67)。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视频)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注销完成需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进行相应修改。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发布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2)。鉴于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股份回购事项,已回购的股份10,003,231股已于2025年11月6日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558,829,131股减少至548,825,900股。据此,需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进行相应修改并进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二)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拟在董事会行使职权中新增“风险管理、内部米乐M6 米乐平台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等相关内容。新增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

  (一)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全文内容已与本公告同期披露。